关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3浏览次数:11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通知
 
 根据学校、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启动我院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照《关于做好南开大学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1. 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南发字〔200984号)。
   2.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南发字〔201447号)。
三、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名额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分配名额测算不含一年级新生,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学生类别

国奖

校一等

校二等

三好

优干

硕士

2*2

2*0.8

2*0.5

3

3

博士

2*3

2*1.5

3*0.75

 
 社会奖学金:
  1.三星奖学金:理工类 硕士生 二年级 1*7000
  2.盛帆奖学金:硕士 倾向于困难学生 1*3000
四、有关工作安排
  1. 923-25日,在学院大厅和学院主页公示经审核的参评学生科研成果积分值及有关申请材料。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或提交纸质材料的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团委联系人:贾盛,电话:85358930,邮箱:jiasheng@nankai.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由所在班级同学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进行认真讨论,由班长在相应荣誉称号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 925-26日,按照科研成果积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校发名额:参评候选人=1:2的比例,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有意申请特等奖学金、周恩来奖学金和宝钢教育奖的需单独注明,并提供相关材料。有意申请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提交相应荣誉称号申请表。有意申请先进集体的,由班长提交相应申请表。
  3. 927日召开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初评。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对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荣誉称号分别进行评审。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需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汇报展示并进行现场答辩;荣誉称号申请人需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汇报展示。
  4. 928-1010日,将拟推荐优秀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通过的申请人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5. 1013日前,学院团委对材料进行汇总,按学校要求上报党委研工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179月23日
备注:
1. 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南发字〔2009〕84号)。  2.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南发字〔2014〕47号)。
相关文件通知及申报条件参见附件,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认真查看通知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和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