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6浏览次数:273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十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市级教学团队

1.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2016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评选办法》,组织教学团队填写《2016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表》《2016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汇总表》(附件1),推荐参评市级教学团队;

2. 市级教学团队应从历届校级教学团队中推荐;

3. 每个教学单位只能推荐一个教学团队参评市级教学团队。

(二)市级教学名师奖

1.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第十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办法》,组织教师填写《第十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第十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推荐参评市级教学名师奖;

2. 市级教学名师奖参评人选应从历届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中推荐;

3. 每个教学单位只能推荐一名教师参评市级教学名师奖。

(三)校级教学团队

1. 推荐校级教学团队,应参照《2016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评选办法》,填写《2016年南开大学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为我校推荐市级教学团队进行人才储备;

2.每个教学单位只能推荐一个教学团队参加校级教学团队评审。

(四)校级教学名师奖

1. 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应参照《第十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办法》,填写《2016年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为我校推荐市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进行人才储备;

2. 每个教学单位只能推荐一名教师参加校级教学名师奖评审。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928日(周三)17:00,将材料清单中的材料打印并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11,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51),电子版务必发送至:lxq@nankai.edu.cn,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材料清单:

1.市级教学团队:《2016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三份)、《2016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2.市级教学名师:《第十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第十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

3.校级教学团队:《2016年南开大学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一份);

4.校级教学名师:《2016年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

5.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学院务必提供《2016年各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三、 评选办法

1. 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班子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2. 学校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推荐参评市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名单,校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同时进行。


附件请见教务处网站:http://jwc.nankai.edu.cn/2016/0921/c24a47469/page.htm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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