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5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739

关于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研究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宝钢奖学金的设置与管理,按时开展宝钢奖学金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我校2018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对象主要为在籍的研究生、台湾籍研究生。

2.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从宝钢优秀学生奖中产生,经学校评审提名,参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组织的全国评选。

二、奖励标准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0000/人,2018年学校可推荐2名研究生。学校从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人,最终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名单,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为20000/人。

宝钢优秀学生奖(台湾地区):金额为10000/人,2018年学校可推荐2名研究生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宝钢优秀学生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宝钢优秀学生奖(台湾地区):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具有一定能力的“五种能力”。

四、奖学金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提交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附件1,大陆学生),宝钢教育基金会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2,港澳台学生)。《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我院每个类别,最多仅推荐1名学生。

2. 学院根据情况召开评审会,选拔推荐人员。

2.研工部将申报材料整理汇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校级评审,最终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荐名单后公示,公示后无疑义,学生本人再进行网上申报,学校审核后报送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3.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评选及时间要求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 请报名同学务必921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xj@nankai.edu.cn,纸质版报送至学院112办公室杨晓晶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报送材料包括: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会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2)。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