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发布时间:2019-12-10浏览次数:1261

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9本科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台湾、港澳及华侨在校本科生

二、奖学金等级、学校总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等奖2名,每生奖励6000元;

二等奖2名,每生奖励5000元;

三等奖4名,每生奖励4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认同一个中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018-2019学年度ABCD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四、参评资格

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参评奖学金,对在获得奖学金后发现以下情况的学生,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向上级报告。

1.有反对“一国两制”、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4.在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五、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组织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学院党委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评选,报主管领导审批并确定最终名单。评审结果将在南开大学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六、具体要求

1.《申请表》需电子版输入或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申请人要手写签名

2.请各位申请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2019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在2019121312:00前发送至邮箱:dognyue@nankai.edu.cn。

 

联系人:董悦,联系电话:85358930

 

附:附件1: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19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