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报名工作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保证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评聘工作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报名单位
专任教师向各学科教师系列评聘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向所在系列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1.各系列报名时间为11月30日—12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接受报名单位自行安排。
2.各接受报名单位按照各系列职务评聘条件严格审核申报者的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填写汇总表;各项评聘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各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不符合评聘条件要求的申报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3.审核申报情况合格后,各单位需将报名人员名单及业务清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汇总材料和报告(院长签字并盖章)于12月12日之前报至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lx@nankai.edu.cn。
三、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提供申报材料清单及申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四、评审费用
根据天津市统一规定,申请晋升高级职务为240元,中级职务为140元,初级职务为80元。请申请人将评审费交至接受报名单位。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用另行通知。
五、申报要求
1.申请晋升高级职务(副高级、正高级)的人员,从任现职开始,至多有3次申请晋升同一级别职务的机会,3次申报未成功者不得再次提出晋升申请。申报次数自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计起。各接受报名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次数。
2.申请晋升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研修经历(海外研修应在博士毕业或参加工作以后完成,须以教师在海外单位的连续研修时间计算,前后浮动不超过十五天)。
3.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接受报名单位必须组织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有虚假情况,将对申报人员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下两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资格。
人事处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接受报名单位
(注:具体报名校区和地点请联系所在系列牵头单位)
1.教师系列——各学科评审分委员会
2.图书资料、出版、档案系列——图书馆
3.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室设备处
4.工程技术系列——科学技术处
5.翻译系列——国际学术交流处
6.卫生技术系列——校医院
7.会计系列——财务处
8.中小学教师系列、幼教系列——附属小学
9.思政系列——学工部
10.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事处(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4)
附件二:南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请者须向接受报名单位提交以下各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提交原件用于资格审核,同时用A4纸复印各项材料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提交一式两份以备评审会议使用。
1.南开大学各系列、各级别职务晋升申请简表(见人事处网站)。
2.《发表论文汇总表》、《主持项目汇总表》、《获奖情况汇总表》、《出版著作汇总表》(仅限教师系列申请人提交,思政系列除外)。
3.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任现职文件的复印件(任职文件可在南开办公网查询打印)。
6.申请晋升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须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或其他有关一年海外研修的有效证明。
7.代表作复印件:论文需复印全文,专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以正式出版物为准(校样、出版证明无效)。
(二)各接受报名单位需向人事处提交的汇总材料:
1.教师系列各学科评聘分委员会、各其他系列牵头单位分类使用的报名情况汇总表(见人事处网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所装订申请材料一份。
附件三:关于申报材料的说明
(一)《教师系列个人申报表》中的“教学工作情况”需要申请人分别到所在学院(单位)教学管理科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分别由学院(单位)和教务处签字、盖章方可提交申报。
(二)由科研管理系统导出的汇总表请申请人自行添加边框,所需字段分别如下:
1.《发表论文汇总表》所需字段:
论文题目、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出版时间、发表刊物/论文集、刊物类型、审核状态、ISSN号、分区;
注:①对人文社会学科,发表国内期刊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无“通讯作者”一项,发表国际期刊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对于“分区”一项,理工科请按照各学科顶尖期刊目录规定填写;人文社会学科不用填写。
2.《主持项目汇总表》所需字段: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人、项目分类、项目子类、立项日期、结项日期、审核状态、到账经费;
3.《获奖情况汇总表》所需字段:
奖励名称、第一完成人、成果名称、其他完成人、获奖完成人、获奖人数、发证机关、获奖日期、获奖级别、获奖等级、审核状态;
4.《出版著作汇总表》所需字段:
著作名称、所有作者、作者信息、参编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著作类型、ISBN号、审核状态。
(三)各学科牵头单位必须组织专人对《发表论文汇总表》、《主持项目汇总表》、《获奖情况汇总表》、《出版著作汇总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