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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文                 发布时间:2020-10-30                 阅读次数:11

关于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南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2055号)、《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发字【20197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类助学金的评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具体评选办法、程序等参见相关文件。

二、注意事项

1.请大家仔细阅读附件2:《南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扫码进入微信群并填写问卷(详见辅导员通知),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材料学院112办公室本年级辅导员处。

2.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额度临时调整为一等4200元,二等31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互相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可以互相兼得。

4.转专业的学生,助学金申请工作在困难生认定工作所在学院申请、审批。

5.承锋励学金(5000元)按照目前通知针对困难生进行申请,无特殊要求。后续如有补充等待另行通知。

6.本学年助学金申请将严格按照前期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为依据,如对上次公示结果仍不知晓的同学可在2号上午9:00后在学院112办公室进行查看。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参照附件3《各项目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请在11月2号17:00点前填写问卷星并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112办公室董悦老师处。

 

附件:

【材料】附件1:各项目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xlsx

【材料】附件2:南发字〔2020〕66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材料】附件3:各类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