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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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文
发布时间: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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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南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20】55号)、《南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发字【2019】7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类助学金的评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具体评选办法、程序等参见相关文件。
二、注意事项
1.请大家仔细阅读附件2:《南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扫码进入微信群并填写问卷(详见辅导员通知),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材料学院112办公室本年级辅导员处。
2.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额度临时调整为一等4200元,二等31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互相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可以互相兼得。
4.转专业的学生,助学金申请工作在困难生认定工作所在学院申请、审批。
5.承锋励学金(5000元)按照目前通知针对困难生进行申请,无特殊要求。后续如有补充等待另行通知。
6.本学年助学金申请将严格按照前期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为依据,如对上次公示结果仍不知晓的同学可在2号上午9:00后在学院112办公室进行查看。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参照附件3《各项目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请在11月2号17:00点前填写问卷星并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112办公室董悦老师处。
附件:
【材料】附件2:南发字〔2020〕66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