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从我校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工作,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选拔具有培养潜力、有志从事更高层次科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拔范围
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8级和2019级)中选拔。我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
二、选拔条件
(一)外语要求
1.第一外语为英语的硕士研究生,要求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英语专业四级合格。
2.第一外语不是英语的硕士研究生,如果招生目录中允许其他语种报考,对应语种应达到以下标准:
(1) 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
(2) 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
(3) 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C1级;
(4) 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C1级;
(5) 西班牙语要求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达到西班牙语DELE考试C1级;
(6) 希腊语要求希腊语考试合格,达到C1标准,或希腊语国家考试通过,达到C1标准。
3.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俄语语言文学专业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日语语言文学专业要求日语专业四级合格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
(二)科研成果要求
参加推荐选拔的在学硕士研究生需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取得专利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科研课题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鼓励具有较大的科研创新潜力的学生申报,原则上应有科研成果发表,各系所中心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标准。
(三)课程要求
参加推荐选拔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1年7月前修完所有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取得所需学分,且不允许有不及格的科目记录。如未能修完所有课程或者有不及格科目,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四)学位类别要求
硕博连读生只在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研究生以及学生辅导员专项硕士推免生中未与学校解除工作关系的考生不在考核范围。
(五)学院及专业要求
1、学院要求:硕博连读生一般要求在原学院申请,没有博士招生权限的学院的硕士生,可以在本学科专业所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向其他相关学院申请攻博,占所拟接收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专业要求:硕博连读一般在原专业所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由于学科建设发展、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需要,学院可申请跨学科接收硕博连读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提交申请的跨学科招生范围与2020年度跨学科接收范围一致。
(六)培养类别
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者委培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三、选拔程序
(一)申请方式
经硕士生导师推荐,考生可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考核。未征得原硕士生导师及学院同意,不能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考核。
(二)考核原则
硕博连读招生选拔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一贯学业表现、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组织考核
硕博连读须进行两门专业课考核,考核科目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相同。考核方式由学院根据学科特色自主确定(如:笔试、面试等),但必须包括面试环节(可以根据疫情形势及学院现实情况选择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任何一科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核准并将成绩上报教育部备案。
考核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拟接收考生的博导在内的5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博导组成。进行面试考核时要求填写《2021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审批表》,并有详细的考核记录,面试环节不得少于20分钟,考核全程要求录音和录像,考核结果必须有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方可生效。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所)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任何时候一经查出缺少完整的接收考核环节,将取消该生的硕博连读生资格。
(四)录取
各学院(所)完成考核录取、报研招办,审核无误后由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接收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姓名、录取专业、录取导师等信息。
(五)回避制度
硕博连读生招生全程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博士生导师不能接收直系亲属攻读本人博士生,且不能参加直系亲属所报考专业领域的考核小组。参与硕博连读生考核工作的所有老师均要求签署《南开大学接收硕博连读生工作承诺书》,承诺书由学院留存四年。
四、招生计划
硕博连读的招生计划包含在学院的博士招生总计划中,由学院统筹安排本学院各种招考方式占用的招生计划。
五、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每个招生年度分别安排两个批次的硕博连读博士招生,第一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在11月,第二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在转年4月底。
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的考生需要履行博士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于2020年12月1日-12月5日,第二批次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于2021年5月13日-5月16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交纳报名费,上传电子照片。
2.硕博连读生(含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须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本人报名材料上交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由各接收学院收集、整理、保存,并于2021年考生档案调入我校后存入考生档案中。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南开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公章;③两封《2021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以上各类表格下载网址为:http://yzb.nankai.edu.cn/xsbd/list.htm。
六、监督
各学院接收硕博连读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学院对考核结果负有解释权,考生如有疑问需耐心解答。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硕博连读录取资格。
七、其他
1、硕博连读生所报专业及导师在招生录取阶段一经确定,一律不予更改。
2、硕博连读生入学后统一体检,录取通知书与2021级录取的其他博士生一起发放。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
附件4:2021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审批表(正反面打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