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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本科生材料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来源:材料与工程学院-中文                 发布时间:2018-11-19                 阅读次数:2170

关于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本科生

材料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文件规定,现将我院本科生材料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材料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学院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具体评选标准等参见《评审办法》文件。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1.资助对象:在校本科生中,在学校助学金评审中仅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且未获得其他助学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3.申请条件:

1)上一学年ABC类课程全部合格;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提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成绩单一份;电子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院内助困类奖助学金汇总表于112114:00以前发送至年级辅导员邮箱:2015级本科生发送至:yangxj@nankai.edu.cn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发送至:wangchunlei@nankai.edu.cn。逾期未上交材料、上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邮件题目及附件均以某某申请材料助学金为题。

2.纸质版材料请于112114:00之前交至辅导员处。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院内助困类奖助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审办法.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