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本科生助困类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文件规定,现将我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奖助学金奖励和资助的对象为学院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具体评选标准等参见《评审办法》文件。
二、奖助学金名称、名额分配及申请条件
1.拟评选的奖助学金名称及名额分配:
| 太尔优困生奖学金 | 材料励志助学金 | “奉献材料”助学金 |
2015级 | 3000元*4 | 2000元*5 | 1000元*3 |
2016级 | 3000元*3 | 2000元*5 | |
2017级 | 3000元*3 | 2000元*5 |
2.各奖助学的申请办法以《评审办法》为准,请仔细阅读《评审办法》,确保自己符合相应的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3.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由学校评选的奖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学院助困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太尔优困生奖学金与材料励志助学金不可兼得,其余学院助困类奖学金或助学金之间可以兼得。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提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成绩单一份;电子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院内助困类奖助学金汇总表于11月12日11:00以前发送至年级辅导员邮箱:2015级本科生发送至:yangxj@nankai.edu.cn;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发送至:wangchunlei@nankai.edu.cn。逾期未上交材料、上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邮件题目及附件均以“某某申请学院助困类奖助学金申请材料”为题。
2.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12日11:00之前交至112室助管处。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院内助困类奖助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助困类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审办法.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