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首届“天津青年创新能手”“天津青年创业能手”“天津青年创优能手”评选活动,此项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每届各评选20人。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参评人要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年龄应在14至40周岁之间(1978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另外,团市委组织的系列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青年也可参评。(见附件1)
二、具体标准
天津青年创新能手:积极投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青年典型。
天津青年创业能手:富有开拓精神,踊跃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推动经济繁荣、公益事业发展、带动就业创业、助力扶贫脱贫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和信誉的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者。
天津青年创优能手:在本职岗位和相关领域中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勤恳工作,锐意进取,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业绩的青年典型。
三、评选名额
根据团市委每年推荐名额,我校将评选出2名“天津青年创新能手”,5名“天津青年创业能手”和2名“天津青年创优能手”候选人并推荐至团市委参加“天津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能手”的评选。
四、评选步骤
1.组织推荐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每个奖项可推荐1-2人。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天津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参评人申报表(附件2)、1500字事迹材料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并填写参评汇总表(附件3)。上述四件材料需将word版本材料于11月9日(周五)12:00前发送至yangxj@nankai.edu.cn。报送的文件打包发送,例:天津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申报表-文学院-张三。
2.校级评审
校团委组织相关评委进行校级评审,评审出“天津青年创新能手”,“天津青年创业能手”,“天津青年创优能手”候选人。校级评审采用书面评审方式。
3.资格审查
校团委对初步人选进行集中审核,同级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出具廉政、信访举报、违纪违法、计划生育、个人征信、参评材料真实性等情况说明,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根据评审结果顺次递补。
4.推荐参评公示
对获奖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天津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能手”的评选,对于推荐的候选人,团市委将分类开展复评(候选人演讲)、终评,最终每类评选20人进行集中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