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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部门:                 来源:材料与工程学院-中文                 发布时间:2018-09-21                 阅读次数:192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为保障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日前已提前开展2016级、2017级本科生的公能素质考评分核算工作。根据学校、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现全面启动我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南开大学周恩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1. 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0855)

2. 2015级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公能”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12102号)

3. 2015级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本科生)》(南发字〔200675号)

4. 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各类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1650号)

三、评选细则

1. 2015级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见《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细则(2015级)》

2. 2016级、2017级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见《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实施细则(2016级以后)》

四、各类奖助学金、荣誉称号名额

(一)政府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8000/*3

其中,2015*12016*12017*1

2.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3

其中,2015*12016*12017*1

3.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10

其中,2015*32016*32017*4

(三)校设奖学金

周恩来政府奖学金

全校每学年评选10名获奖学生,奖励金额10000/人。每院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评选。

2015

1. 综合一等奖学金(5000/人)

1)学校出资*3

2)张舜尧(出资)*1

3)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1,其为连续性资助计划,若去年获评人选条件不符要求,从同年级遴选增补替换。要求:a.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所在地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920元)的困难学生;b. 努力学习、成绩优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生活俭朴;

2. 综合二等奖学金(学校出资):3000/*4

3. “公能专项奖:1000/*11

2016

1. 公能奖学金(学校出资):5000/*5

2. 专项奖学金(2000/人)*17

1)学业优秀奖学金*6

2)创新奖学金*3

3)学业进步奖学金*2

4)社会公益奖学金*2

5)学生服务奖学金*2

6)文体奖学金*2

2017

1. 公能奖学金(学校出资):5000/*5

2. 专项奖学金(2000/人)*17

1)学业优秀奖学金*6

2)创新奖学金*3

3)学业进步奖学金*2

4)社会公益奖学金*2

5)学生服务奖学金*2

6)文体奖学金*2

(四)助学金(不包括2018级)

1. 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20

其中,2015*62016*72017*7

2. 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19

其中,2015*82015*42017*7

3. 中海油助学金(2015级):5000/*1

4. 承锋助学金(2016级):5000/*1

5. 香港好友关心祖国教育基金会助学金:2000/*5

其中,2015*22016*12017*2

(五)三好、优干(2015级)

1. 三好*7

2. 优干*4

五、有关工作安排

(一)奖学金、荣誉称号部分

1. 925日中午12点以前

1)符合国家奖学金(2015级、2016级、2017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成绩单、事迹材料各一式一份。

2)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2015级、2016级、2017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成绩单、事迹材料各一式一份。

3)周恩来奖学金申报方法为班级推荐与学生个人申请相结合,有意申请周恩来奖学金的需单独注明,并提交南开大学周恩来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个人基本资料和相关评选材料一式一份。

4)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2015级、2016级、2017级)、综合一等奖学金之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5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符合综合一等奖学金之学校出资、综合二等奖学金之学校出资(2015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各一式一份。

6)符合综合一等奖学金之张舜尧出资(2015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各一式两份。

7)符合公能奖学金之学校出资(2016级、2017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各一式一份。

8)符合综合二等奖学金(2015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各一式一份。

9)符合“公能”专项奖(2015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10)符合专项奖学金(2016级、2017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2. 925日晚9点以前

1)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进行学生申请资格复查和资料真实性审核,公示入选公开考评会学生名单。

22015级召开年级大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做不超过3分钟的汇报展示,投票产生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年级大会投票通过的申请人于926日前按要求提交南开大学荣誉称号申请表、成绩单各一式一份。有意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由班长提交相应申请表。

3. 926

1)学院组织公开考评会,考评会包括参评学生发言、评审会提问等环节。参加考评人员做不超过3分钟的汇报展示,评审小组打分,并进行初评排序。

需要参加考评会的有:

a.申请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周恩来奖学金的本科生;

b. 2016级、2017级申请公能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本科生;

c. 2015级申请公能专项奖学金本科生;

2)评审小组根据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2015级、2016级、2017级)、综合一等奖学金之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5级)初评排序。

3)评审小组对2015级年级大会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对人选进行初评,对先进班集体申请进行讨论、评议。

4. 926-1011

对前述各项奖学金、荣誉称号院内初评结果进行分批次公示,公示期为3-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按异议申诉程序处理。

5. 107-12

已公示通过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人完成信息系统填报,原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的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学院团委对材料进行汇总,按学校要求上报党委学工部。

(二)助学金部分

1. 925-27

1)符合国家助学金(2015级、2016级、2017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符合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2015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3)符合承锋助学金(2016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承锋助学金感谢信一式一份,通用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4)符合香港好友关心祖国教育基金会助学金(2015级、2016级、2017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2. 928-1010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按异议申诉程序处理。

3. 1010-12

公示通过的申请人,按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填报。学院团委对材料进行汇总,按学校要求上报党委学工部。

六、补充事项

(一)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期间,学院将按要求向党委学工部反馈无法分配使用的奖助学金名额,并根据校发名额调整方案及时开展后续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2016级、2017级本科生参加《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1650号)规定的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荣誉称号的评审,须以上一学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为必备条件。2015级本科生仍沿用以往相关规定。

(三)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为:(1)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年级)前10%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超出本专业(年级)前10%,但均位于前30%,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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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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