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和启动2018年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过学生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核,批准“深度报道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本转型方式”等124项为2018年南开大学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批准“天津义行科技有限公司”等6项为2018年南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批准“艾斯(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项为2018年南开大学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批准“京津地区高校剧社生存现状及未来展望”等194项为2018年南开大学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批准“民汉双语教学背景下学生语言使用情况调查研究——以长春市、乌鲁木齐市民族中学为例”等290项为第十六届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
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组根据答辩评审中专家给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的变化,会同指导教师调整项目研究内容和工作进度等。并填写《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于5月31日前交到所在学院项目管理老师,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 各学院对立项项目应提供研究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支持,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3. 各项目组要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开展自主式的研究性学习、项目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挖掘创新创业潜质,培养创新创业基本素养,训练创新创业思维,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4. 项目组仔细阅读《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管理办法》(南发字【2010】19号)和《本科生创新项目经费报销须知》(教务处网站主页“规章制度”栏)。熟悉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由教务处管理,并负责报销审核和办理报销手续;“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经费由所在学院负责管理,由学院负责报销审核和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1: 2018年南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附件2:2018年南开大学”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教务处
二o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