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通知
今年正值新荣誉体系第一年正式评选的特殊节点,为保障奖助学金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日前已提前开展国家奖学金和2016级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现全面启动我院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照《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南开大学周恩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1. 2015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年级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08〕55号)
2. 2015级本科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12〕102号)
3. 2015级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本科生)》(南发字〔2006〕75号)
4. 2016级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16〕50号)
三、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名额
(一)政府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4
2.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8
(二)校设奖学金
2015级
1. 综合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
(1)学校出资*3
(2)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1:2015级学生已评选,人均月收入860以下,如符合条件应继续获奖,不符合条件从同年级遴选增补替换。
2. 综合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
学校出资*4
3. “公能”专项奖:1000元/人*11
2016级
1. 公能奖学金(5000元/人)
(1)学校出资*3
(2)浦发励志奖学金*2:经济、管理等专业,家庭困难、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南开大学优秀学生。
2. 专项奖学金(2000元/人)*17
(1)学业优秀奖学金*6
(2)创新奖学金*3
(3)学业进步奖学金*2
(4)社会公益奖学金*2
(5)学生服务奖学金*2
(6)文体奖学金*2
(三)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人*22
其中,2015级*6,2016级*8,2017级*8
2. 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人*22
其中,2015级*9,2016级*5,2017级*8
3. 宋声扬、程毅助学基金(2015级):5000元/人*1
4. 欧莱雅助学金一等(2016级):5000元/人*1
5.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2017级):3000元/人*2
6. 柏年助学金(2015级):2000元/人*5
7. 已确定名单项目——福建莆田商会助学金(2017级):
5000元/人*1
(四)三好、优干(2015级)
1. 三好*7
2. 优干*4
四、有关工作安排
(一)奖学金、荣誉称号部分
1. 9月25日-26日
(1)已完成院内初评公示的,分配名额以内名次的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并完成信息系统填报。具体包括:
国家奖学金:2015级、2016级各专业初评排序第1名
学业优秀奖学金:2016级材料物理专业初评排序前2名,材料化学专业初评排序前4名
创新奖学金:2016级申请人初评排序前2名
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学生服务奖学金、文体奖学金:2016级各专业初评排序第1名
有意申请周恩来奖学金的需单独注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2015级、2016级)、综合一等奖学金之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5级)、公能奖学金之浦发励志奖学金(2016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符合公能奖学金之学校出资(2016级)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各一式一份。
(4)符合综合一等奖学金之学校出资、综合二等奖学金之学校出资申请条件的2015级本科生,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各一式一份。
(5)符合“公能”专项奖申请条件的2015级本科生,由学生本人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6)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进行学生申请资格复查和资料真实性审核,公示入选公开考评会学生名单。
(7) 2015级召开年级大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做不超过3分钟的汇报展示,投票产生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年级大会投票通过的申请人于9月27日前按要求提交南开大学荣誉称号申请表、成绩单各一式一份。有意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由班长提交相应申请表。
2. 9月27日
(1)学院组织公开考评会,考评会包括参评学生发言、到会人员提问等环节。申请公能奖学金之浦发励志奖学金、公能奖学金之学校出资的2016级本科生,以及申请“公能”专项奖学金的2015级本科生,分别做不超过3分钟的汇报展示,评审小组打分,并进行初评排序。
(2)评审小组根据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2015级、2016级)、综合一等奖学金之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5级)初评排序。
(3)评审小组根据2015级本科生已评出的奖学金情况,确定2015级本科生综合一等奖学金之学校出资、综合二等奖学金之学校出资各专业名额分配和初步人选。
(4)评审小组对2015级年级大会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对人选进行初评,对先进班集体申请进行讨论、评议。
3. 9月28日-30日
对前述各项奖学金、荣誉称号院内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按异议申诉程序处理。
4. 10月9日-13日
公示通过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人完成信息系统填报,原提交通用奖学金申请表的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学院团委对材料进行汇总,按学校要求上报党委学工部。
(二)助学金部分
1. 9月25日-27日上午
(1)本科2015、2016、2017级分别召开家庭经济困难生评议工作组会议,认真讨论、对相应年级本科生各类助学金进行初评。
(2)通过年级初评的同学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
2. 9月27日下午
学校召开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学院初评。
3. 9月28日-10月10日
将拟推荐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按异议申诉程序处理。
4. 10月11日-13日
公示通过的申请人,按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填报。学院团委对材料进行汇总,按学校要求上报党委学工部。
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期间,学院将按要求向党委学工部反馈无法分配使用的奖助学金名额,并根据校发名额调整方案及时开展后续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17年9月25日
附:
1.校发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