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生生源情况校对要求
发布部门:院学工办
来源:院学工办
发布时间: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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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生源情况校对要求
我校201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开始,为较好地完成毕业生生源的统计、上报与审核工作,现就本届毕业生生源校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须进行生源校对的学生范围:所有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6月毕业的非港澳台学生。
2.生源校对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生源校对功能。
3.毕业生本人须登录就业管理系统,认真校对核实“基础信息”栏24条信息。
4.校对完毕后,学生信息完善度显示为100%。
5.“生源所在地”字段填写,填写精确到区县一级,请学生直接在搜索框内输入区县一级名称进行搜索!(如学生生源所在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请直接搜索“新华”,然后在下拉列表中选择)
毕业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的生源地按入学前户口性质不同分两种情况:
(1)入学前没有工作经历,则生源地是指该生高考前的户籍所在地。
(2)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在工作地落实了个人独立户口(非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毕业生,生源地指的是户口所在地。
注:如入学前有工作经历,但在工作地落实的户口性质为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则按情况(1)判断生源地。
6.培养方式:
毕业研究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定向”、“在职”、“自筹”、“委培”,培养方式须严格按照学生签订的定向委培协议填写。如不清楚培养方式请咨询学院教务部门。
6.是否为困难生:
以上一学年度困难生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