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研究,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南开大学国家新材料研究院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现启动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南开大学国家新材料研究院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院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奖励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毕业年级在校博士生。本次评选中,研究院奖学金与学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等奖1人,5000元/人/年;
二等奖2人,3000元/人/年;
三等奖2人,2000元/人/年。
三、申请条件
参评科研成果取得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5日。经认定达到申请条件的毕业年级博士研究生(含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均可以申请该奖学金。
四、评选方式
由学生本人申请,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科研成果情况,召开公开考评会进行评选。
五、有关工作安排
1.9月25日,由学生本人提交《南开大学国家新材料研究院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初步核算科研成果积分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成果统计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支撑材料(如学术论文首页),包括导师签名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近期已提交过的《成果统计表》等材料的同学可不重复提交,但需向学院团委老师说明是否愿意在未通过学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学院初评的情况下申请研究院奖学金,并提交《南开大学国家新材料研究院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审批表》。
2.9月25日-26日,由科研成果积分审核小组进行材料审核、积分核对和积分排序。审核小组由研究生辅导员任组长,由研究生会学术部不参评优秀奖学金的人员任组员。在学院大厅和学院主页公示经审核的参评学生科研成果积分值及有关申请材料。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9月26日下午5点前,以邮件或提交纸质材料的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3.9月27日,召开研究院奖学金评审会,进行评审。
4.9月28日-10月10日,将研究院奖学金获奖人选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5.公示期结束后,授予通过公示的获奖人员相应奖励。
学院团委联系人:李威老师
联系电话:13132103339
邮箱:liw@nankai.edu.cn
办公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楼109室
附件:
1.《南开大学国家新材料研究院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奖学金审批表》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成果统计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