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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细则
发布部门:院教学办                 来源:院教学办                 发布时间:2017-04-05                 阅读次数:1372

根据学校教务处规定,现把我院2017年度本科生转专业细则规定公示如下,公示期4月5日到4月9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学院一站式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85358394

联系邮箱:luwei@nankai.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细则

一、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

接收年级

接收转入人数

接收转入基本条件

备注

材料物理

2015

2

理工科专业

均必须参加学院笔试和面试

材料化学

2015

4

理工科专业

材料物理

2016

4

ABC类课程学分绩80以上,ABC类课成绩均及格

材料化学

2016

6

二、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本院2015级学生转出条件及转出选拔方式

2015级本科生按相应学则规定共有10%同学可申请转出。学院优先保证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就读的同学具备转出资格。

对于其他申请转出的同学,学院依据其ABC类课程的学分绩进行排序,首先根据学分绩从低到高选择剩余名额的一半,不足1人按1人计算,再根据学分绩从高到低选择其他剩余名额。

(二)本院转入条件及转入选拔方式

2015级本科生申请转入材料学院的学生专业必须是理工科相关专业。

2016级本科生申请转入材料学院的学生ABC类课程学分绩在80(包含)以上,且ABC类课程没有出现不及格情况。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试题为材料学科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面试分为自我介绍和问答两个环节,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为6:4。笔试和面试成绩都达到60分的同学,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相加排序获得最终转入资格。

本院两个专业之间互转不用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即可转入,不参加成绩排序。

三、本细则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