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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
发布部门:院科研办                 来源:院科研办                 发布时间:2017-01-19                 阅读次数:2093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双边合作协议,2017年双方共同资助“中欧人才项目”,着眼未来合作,面向国际人才培养。

一、项目说明

1. 合作内容: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六至十二个月的研究访问(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有意向申请本项目的中方申请人可与欧洲处联系索取欧方联系方式)。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7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无间接费用,主要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3. 项目执行期: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申请人最迟应于2018年2月赴欧盟开展研究访问。

二、申请资格

1. 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201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资助期限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2. 申请人应联系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团队,就访问时长、研究内容、赴欧期间日常生活费用及研究经费等内容达成一致,取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接收函(参考范本见附件2)。

3.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1. 本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 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ERC(中欧)”,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参考范本见附件2),内容需涵盖访问时长、研究内容、研究及日常生活费用安排等,并由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 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依托单位科研处须在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依托单位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4.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71月至2016427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7420日至2017427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7年7月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7年9月1日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欧洲处联系方式:

Email: xoc@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 7474

附件1: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清单

附件2:接收函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