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计划
选派类别及期限:访问学者6—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不得延长,不得改派其他留学单位。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逾期不派出则取消留学资格。
二、选拔条件:
1. 候选人须为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2.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申请受理时间为1970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受理时间为197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候选人申请时外语水平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http://www.csc.edu.cn/article/384),申请材料清单请仔细对照http://www.csc.edu.cn/article/385。
三、学院申报程序
1. 申请人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在3月31日上午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一《报名统计表》、附件三《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不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wangfeng7021@nankai.edu.cn。
学院审核本院申请人选后组织专家填写附件二《专家评审意见表》(需三位专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
2. 经学校审核批准通过后,申请人于4月1日-15日通过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自行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联系人:王凤
联系地址:材料学院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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