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4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1884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开展短期访问、交流,与国际同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走近国际科技前沿、拓宽国际科技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大势,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中国科协决定开展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现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毕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6月30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资助名额

        全国资助总名额200名左右。我校限额推荐3-4人。

四、实施原则

(一)充分发挥科协基层组织作用。在中国科协第九届常务委员会青年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指导下,依托高校科协专家荟萃、学科覆盖广泛、视野宽阔、国际交流密切的特点,为青年科技人才交流提供理论指导、经验支持并努力牵线搭桥。

(二)充分发挥高校和高校科协自主权。青年科技人才根据自身特点,在导师、专家指导下,与在研课题和团队需求有效衔接,选择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量身制定交流方案,保障质量和效果。

(三)充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中国科协对入选者予以经费资助,充分保障在国内外交流学习期间的差旅、食宿、日常生活等基本费用,保证入选者潜心钻研、开展交流。鼓励高校和高校科协延长入选者访问、交流时间,并予以配套经费补贴或支持。

五、工作程序

(一)提名申报。各单位根据资助范围和条件组织动员本单位专家提名,每两名专家(均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导师不参与提名)可提名1人。学院组织本单位专家填写推荐表中高校专家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每单位可至多推荐候选人1名。由研究生院对候选人学籍、毕业时间等相关情况审核后,学校科协组织评审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我校限额推荐,推荐总数不超过4人,且须兼顾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

        学校科协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导师推荐意向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依据分配名额组织专家评选产生候选人。

(二)组织评审。中国科协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入选者。

(三)立项实施。中国科协与高校科协签订项目合同,中国科协将资助资金拨付至高校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高校科协指导入选者选择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制定访问、交流计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推荐、沟通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开展交流。入选者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四)检查验收。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高校科协向中国科协提交工作总结和入选者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候选人材料

1.《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原件一式四份,请勿另附封面。

2.所在学院出具的候选人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候选人、导师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盖院章)

        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22日前,将拟提名人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jcg@nankai.edu.cn,纸板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津南业务西楼404,八里台行政楼225)。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冰,022-85358852,kjcg@nankai.edu.cn

2018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