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级、2017级本科生“公能”素质综合考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18浏览次数:1172

 

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级、2017级本科生“公能”素质综合考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公能素质教育,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1650号)有关精神,按照《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公能”素质综合考评办法》和《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级、2017级本科生“公能”素质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考评人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级和2017级全体本科生

二、      综合考评内容

 “公能”素质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2017-2018学年度的“日常表现”、“创新创业”、“学生服务”、“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荣誉称号获得情况”等。

三、      实施人员

考评由年级辅导员统筹,各班由班长、学习委员和团支书组成班级考评小组

四、      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安排

725日前:由各班班长负责、学习委员和团支书配合,收集附件1《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公能”素质综合考评汇总表》和附件2《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公能”素质综合考评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首页、任职表现证明、学生服务评价打分证明等),并对考评表、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年级辅导员。

830日前:由年级辅导员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同学可以对照他人的考评结果核算自己的 “公能”素质综合考评分。

910日前:各同学如若发现自己的综合素质考评分有问题或者在722-910日期间有新增加分项,需向考评小组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各班将最终考评结果报年级辅导员。

915日前:由年级辅导员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考评结果正式生效。

五、      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公能”素质综合考评工作,确保每位同学知晓“公能”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确保全员参与。

实事求是。各同学要客观真实填写资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对应指标的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遵守时间。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对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依据南开大学和材料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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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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